为了规范运作、文明服务,所有职员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准则:
在任何时候,不得违反职业道德和国家有关廉洁自律规定;
项目未发布公告前,不得向投标人及公司外人员透露项目信息;
编制文件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项目在开标前,不得向外界(特别是投标人)透露已获取招标采购
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
投标的其他情况;
项目文件售卖时,不得乱收取投标人的相关费用;
项目开评标时,不得向招标人或评审专家发表倾向性或歧视的言语;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向外界透露有关评标情况及其他信息;
在项目运作过程中,不得拒绝或敷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异议、 投诉;
在项目归档时,不得缺少项目过程文件;
在任何时候,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招标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招
标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招标活动;
在任何时候,不得接受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
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
在任何时候,不得向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在任何时候,不得以任何名义从事有损公司形象的其他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