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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采购消防整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广东君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作者:广东君粤 时间:2023-09-28 浏览:205

项目概况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采购消防整治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33号羊城同创汇编辑楼503-5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Y202301CHP009

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采购消防整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采购消防整治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内容: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采购消防整治服务项目,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书》;

(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若合同期到,仍有结余,经采购人同意,可继续使用当年预算(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3)本项目不分包组,供应商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4)本项目采购标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若合同期到,仍有结余,经采购人同意,可继续使用当年预算(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采购包1(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采购消防整治服务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4)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5)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8日  至 2023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33号羊城同创汇编辑楼503-505

方式:一、现场报名:供应商可以携带以下资料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33号羊城同创汇编辑楼503-505: (1)《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加盖公章) (现场领购文件费用推荐使用微信支付(支付时备注项目编号后8位及供应商单位名称) 二、网上报名:供应商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邮箱guangdongjunyue@163.com (1)《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加盖公章) (2)采购文件购买汇款转账截图(转账时备注项目编号后8位及供应商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君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元岗支行;账号:3602078209200451313),须使用对公账号汇款) 备注:《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可在广东君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gdjypm.com.cn/)搜索本项目名称,在公告附件中下载。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33号羊城同创汇编辑楼503-505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33号羊城同创汇编辑楼503-5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70号

联系方式:徐工 020-84292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君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33号编辑楼503-505

联系方式:李工 020-882600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88260050

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