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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琶洲街道办事处新洲消防站项目(一期)结果公告

来源:广东君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作者:广东君粤 时间:2023-11-20 浏览:216

一、项目编号:GDJY202301CHP013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琶洲街道办事处新洲消防站项目(一期)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琶洲街道办事处新洲消防站项目(一期)):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水荫直街西六巷7号3,389,227.29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琶洲街道办事处新洲消防站项目(一期)):

工程类(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金额(元)
1-1其他建筑工程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琶洲街道办事处新洲消防站项目(一期)本项目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琶洲街道办事处新洲消防站项目(一期),新建消防站,装配场库室相应办公和生活设施,满足消防站工作人员进驻,及训练、生活及执勤需求。具体内容以甲方最终确定的设计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包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交付、保修及工程移交(含档案移交)等。总工期: 138 日历天。 暂定开工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1 日,竣工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16 日。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成交人需根据施工图、设计效果图及预算工程量清单,提交工程建设进度计划与措施方案,保障项目高效、有序、顺利、平稳实施。工期承诺: 我司承诺在 138 日历天内完成合同规定内的所有施工任务。否则按违约进行处罚伍晓玲粤1442015201529505、粤建安B(2016)00027433,389,227.29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利富舜肖鹏侯俊威(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缴纳的成交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和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工程类”标准计算,以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
采购代理机构收款人、开户行及帐号如下:收款人:广东君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元岗支行帐号:3602078209200451313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琶洲街道办事处新洲消防站项目(一期)2.723349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琶洲街道办事处新洲消防站项目(一期)):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综合诚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53.3325.004.6710.0093.0011
广东大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6.6714.504.699.8775.7322
广东鑫泰洋实业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5.330.504.679.9660.4633
广州市晋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1.330.004.679.8355.834
广州市同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提供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专业不符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琶洲街道办事处

地  址:新港东路86号

联系方式:020-89238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君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33号羊城同创汇编辑楼503-505室

联系方式:020-882600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20-88260050

广东君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